机舱内需遵守及注意事项Attention
机舱内需遵守及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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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机内的限制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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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C为全航班全座位禁烟。电子烟、无烟式香烟、免燃香烟之使用,或其他类似吸烟的行为,皆有可能损害其他乘客的旅程舒适度,恕禁止使用。
从起飞时机舱门关闭开始,至降落后机舱门开启为止,恕禁止使用手机及其他会发出电波的电子仪器。
携带打火机的乘客,于离开飞机时请留意勿遗忘。
儿童用手机,请设为“完全切断电源”,或关闭“电源关闭通知”之后再行搭乘。
※NTTdocomo、au、Softbank所贩卖之部分儿童用手机,若设有“电源关闭通知”,即使是将机体的电源关闭,仍会定期自动转为开机和发射电波的状态。
因飞航法规定,无法于机舱内使用会发射电波的手机等,因此请您务必在搭乘前实行“完全切断电源”,或关闭“电源关闭通知”的设定。 -
机舱内禁止行为(阻碍安全行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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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带给您安全且舒适的航空旅程
为了维护安全、保护乘客,并维持机舱内的秩序及纪律,登机后,若有以暴力危害其他乘客之行为者,或不听从空服员指示而阻碍安全者,或表现欲施行此类行为之意图者,将依据飞航法第72条之3的“禁止阻碍安全之行为”条文之规定,判断其进行违法行为,并对行为者施行以下措施。
请各位搭乘飞机的贵宾能理解并共同遵守。 -
何谓阻碍安全行为
- 1. 危害机体安全之行为
- 2. 危害机舱内人物或财产之行为
- 3. 破坏机舱内秩序之行为
- 4. 违反机舱内纪律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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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阻碍安全行为之措施
我们将做出口头警告、提示警告书、拒绝搭载,或要求该乘客下机。另外,若反复或持续该行为,我们将依据法令及运输条款采取防止措施,于不得已时作出以下处置:
- 1. 返回出发机场。
- 2. 迫降于最近机场。
- 3. 报警及请求警方待机。
- 4. 拘束该乘客。
注意事项- 下列于机舱内的妨碍行为是“违法”的
(将处以50万日币以下罚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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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机长已做出禁止命令,但该乘客仍重复或持续进行以下8种行为的任一项时,该乘客将被处罚(50万元以下的罚金)。
- 1. 恣意操作登机门和逃生门的开关
- 2. 在卫生间吸烟(此处所谓吸烟,包括使用电子香烟和加热式香烟等会产生蒸气的物品)
- 3. 妨碍空服员职务,造成妨碍维护安全的行为。
- 4. 使用被禁止的电子仪器
- 5. 不系安全带
- 6. 不将椅背和桌子回复至规定位置。
- 7. 放置行李于会妨碍紧急逃生的地方。
- 8. 操作或移动紧急用装置及器材。
另外若因该乘客的阻碍安全行为造成本公司损失,本公司将对其请求赔偿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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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位于紧急逃生口旁座位的旅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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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日本国土交通省指示,为保障乘客安全,紧急逃生口旁座位仅限符合以下所有项目之乘客使用。
- ‧满15岁以上之乘客
- ‧搭乘时不需要同行者或工作人员帮忙的乘客
- ‧能开关机舱门以帮助紧急逃生的乘客
- ‧能理解逃生步骤及空服员的指示,并口头传达给其他乘客者
- ‧于紧急逃生时不需要同行者帮助的乘客
- ‧同意帮助其他乘客逃生者
为了迅速帮助其他乘客紧急逃生,在发生意外时,我们将请坐在紧急逃生口旁座位的乘客依空服员指示,帮助其他乘客逃生。